近日,宁夏司法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作用,六项举措服务依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努力满足分区分级阶段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根据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策略,及时总结分析、精准研判,有效调配、布局法律服务资源,努力满足多群体各方面法律服务需求。着力加强法律服务针对性、有效性,整合本地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部署法律服务机构和线上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引导服务需求,强化正面引导。
积极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
对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公证、鉴定、仲裁服务需求以及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在有序恢复法律服务机构和实体平台执业的同时,注重发挥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作用,提供 7×24 小时不间断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为受援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实行承办疫情法律援助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加强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充分利用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将讨薪农民工纳入“中彩金”法律援助重点项目,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大公证服务保障力度
依照法定程序做好疫情期间不可抗力事项的公证证明和证据保全工作,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在合同履行、责任免除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服务,强化矛盾预防,切实减少法律纠纷。
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优势作用
积极开展涉疫情医疗纠纷等鉴定工作,坚持依法快速审查受理,审慎科学实施鉴定,高效出具专业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行政执法和纠纷解决提供证据支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全力支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仲裁信息化和仲裁调解工作力度
加快推进互联网仲裁系统建设,鼓励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仲裁案件办理方式。加强与人民法院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纠纷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积极引导、支持当事人尽可能运用调解方式妥善解决纠纷,鼓励依法减免疫情期间的仲裁案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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