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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江西建立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30    作者:     来源: 江西司法行政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近日,江西正式建立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根据指示或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衔接配合机制,推动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任务分工,落实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按照《实施意见》职责分工,联席会议由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江西省司法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司法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江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邓京平介绍,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 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集中力量共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的落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